兴安盟,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位于内蒙古的东北部,东北与黑龙江省相连,东南与吉林省毗邻,南部、西部、北部分别与内蒙古的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相连。西北部与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126千米。盟境南北长380千米,东西宽320千米,总面积59806平方千米。兴安盟因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中段而得名,“兴安”满语意为丘陵。截至2016年,兴安盟下辖2个县级市、1个县、3个旗,常住人口160.14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2.4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5.6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07.4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9.39亿元。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24.0:39.7:36.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648元。
兴安盟欠债不还且有欠条要如何处理
欠债不还且有欠条要如何处理?
要是有人拖欠债务未予以偿还并且您持有有效的欠条凭证,首先建议您尽量以宽容的态度和其进行友好协商,催促对方尽快履行偿还的义务。
如果经过多次交流仍然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您就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请求。
在这个过程中,欠条作为关键的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存在。
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以及各自的陈述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依此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