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位于内蒙古的东北部,东北与黑龙江省相连,东南与吉林省毗邻,南部、西部、北部分别与内蒙古的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相连。西北部与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126千米。盟境南北长380千米,东西宽320千米,总面积59806平方千米。兴安盟因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中段而得名,“兴安”满语意为丘陵。截至2016年,兴安盟下辖2个县级市、1个县、3个旗,常住人口160.14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2.4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5.6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07.4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9.39亿元。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24.0:39.7:36.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648元。
兴安盟合同的债权和债务可以转让吗
合同的债权和债务可以转让吗?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讨债公司总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讨债公司建议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法律依据:
讨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